关键人物人寿保险与第 101(j) 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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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一下:你那两人的工程公司账面收入为 400 万美元。一位合伙人负责撰写提案、管理客户,并持有银行贷款契约的唯一签署原件。他在一个周二的早晨因心脏病发作去世。到了周五,贷款机构要求收回信用额度,两名客户要求退款,而你正在面试那些甚至还没入职就要求 30 万美元年薪加股权的替代者。
这正是关键人物人寿保险(Key person life insurance)旨在缓冲的场景。然而,大约 70% 拥有真正“关键人物”的小型企业没有为该人的生命提供保障,而且现有的大多数保单在设立时都存在严重的错误,导致死亡赔偿金将被部分或全部征税。
本指南将深入探讨关键人物保险的实际作用、它与买卖协议(buy-sell agreements,一种相关但不同的产品)的区别、你真正需要的保额,以及 IRS Section 101(j) 的合规陷阱——该条款会悄悄取消大多数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发的保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