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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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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租规则:为什么你的建筑租金是非被动的,但你的损失却保持为被动

法规 1.469-2(f)(6) 将你出租给自有活跃业务的房产净租金收入重新归类为非被动收入,而将租赁损失保留为被动损失。本指南解释了这种不对称性,通过一个涉及 200,000 美元成本隔离扣除的牙医案例进行说明,并展示了法规 1.469-4 的组合选举如何破解该规则。

第 1375 条惩罚性税收:前 C 型公司如何就消极收入支付 21% 的税款,并在三年后失去其 S 型公司选择地位

第 1375 条对保留 C 型公司收益和利润(E&P)且消极投资收入超过总收入 25% 的 S 型公司征收 21% 的固定惩罚性税收,连续三年超过该阈值将自动终止 S 型公司选择权。本指南详细介绍了超额净消极收入计算公式、第 1362(d)(3) 条下的“三年悬崖”,以及在年底前降低风险的三项筹划措施。

第 1375 条“刺痛”税:S 公司如何触发 21% 的被动收入税及三年终止风险

第 1375 条“刺痛”税(Sting Tax)规定,如果 S 公司拥有 C 公司的累计收益与利润(E&P),且其被动投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 25%,则需缴纳 21% 的公司级税款;若连续三年出现此类情况,S 公司资格将被终止。本指南介绍了适用对象、超额净被动收入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化解这一税务陷阱。

美国税法第 7874 条反倒置规则:60%/80% 所有权测试与实质性经营活动安全港

第 7874 条规定,当原美国股东持有新外国母公司 60-80% 股份时,将面临 10 年的倒置收益下限,而持股比例达到 80% 时,该母公司将被重新归类为美国国内公司。唯一的例外是实质性经营活动安全港,这要求在该外国境内的员工、有形资产和总收入均需达到 25% 的硬性指标阈值。

Subchapter T 惠顾分红详解:合作社如何规避双重征税、发放合格与非合格分配书面通知,以及通过 Form 1099-PATR 申报成员分配

Subchapter T 如何允许美国合作社扣除惠顾分红并规避公司双重征税——涵盖合格分配书面通知的 20% 现金底限、2017 年后向非合格处理的转变、每单位保留、Form 1099-PATR 逐项申报、针对特定农业合作社的第 199A(g) 条,以及将扣除额转化为合规申报的账目记录。